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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補助直轄市縣 (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 畫」,詳如說明,請參閱。

{{ $t('FEZ002') }} 輔導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70418號函辦理。
二、實施對象:

  • 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
  • 身心障礙學生,具優勢才能發展需求,經家長或教師推薦,並經學者專家評估通過者(須檢附推薦評估表)。
  • 資賦優異學生,具身心障礙特質需身心障礙特殊需求服務,經家長或教師觀察,並經學者專家評估通過者(須檢附觀察評估表)。

三、欲申請者,請於112年6月28日(星期三)下班前繳交特殊需求學生推薦評估表、觀察評估表各乙份至輔導處特教組彭老師、資優組趙老師。



{{ $t('FEZ003') }} 2023-06-12

{{ $t('FEZ014') }} 2023-07-12|

{{ $t('FEZ004') }}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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