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及法務部共同辦理「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及「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各1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51168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臺,教育部與法務部自97年起每年共同舉辦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期落實法治教育向下紮根,協助學校師生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法治教學,發揮法治教育推廣綜效。 |
三、 | 旨揭競賽活動摘述如下: |
(一) |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活動: |
1、 |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學生,採「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分組競賽。 |
2、 | 活動方式: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2階段競賽。 |
3、 | 競賽題型:以生活上常見之法律實例出題,採選擇題方式進行網路闖關。 |
4、 | 網路初賽:自114年8月15日(五)起至114年10月25日(六)止。 |
5、 | 活動獎項:各組取現場決賽前6名學生為法規知識王得獎者,並設「學校推動成效獎」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動成效獎」,鼓勵推動具成效之學校及教育局處。 |
(二) | 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活動: |
1、 |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競賽。 |
2、 | 活動方式:不設教案設計主題,列舉重大法治教育議題,由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學進行教案設計。 |
3、 | 教案參賽:自114年8月15日(五)起至114年10月15日(三)止。 |
4、 | 活動獎項:各組取前3名及佳作若干作為得獎教案,並設「推薦學校獎」,鼓勵教案推薦學校 |
四、 | 請貴校依下列事項辦理: |
(一) | 114年7月15日(二)前上網(https://www.moj.gov.tw/2818/119811/)填復活動聯繫窗口資訊,以利後續宣導及聯繫。 |
(二) | 將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鼓勵師生自114年8月15日(五)起至活動網站(https://compete.law.moj.gov.tw)踴躍參與。 |
(三) | 為期學生順利完成網路闖關,活動期間(114年8月至12月)請將活動網站(https://compete.law.moj.gov.tw)納入學校網路連結白名單,以避免競賽活動期間,遭網路管理機制誤判為網路惡意行為阻斷網路連結,影響學生參賽權益。 |
(四) | 利用校內研習及會議時機(如:教師研習、班週會、行政會議等),加強宣導本活動,鼓勵師生踴躍參加。 |
{{ $t('FEZ012') }}
{{ $t('FEZ003') }} 2025-07-02
{{ $t('FEZ014') }} 2025-11-15|
{{ $t('FEZ004') }} 2025-08-13|
{{ $t('FEZ005') }}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