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
110學年度新竹市光武國中特教宣導徵畫實施計畫
一、依據:依據110學年度本校特教宣導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增進一般生主動關懷身心障礙者,進而能積極協助身心障礙學生。
三、參加對象:全校普通班學生
四、徵畫項目、規格:
競賽類別 |
分組 |
參賽作品及規格 |
繪畫類 |
國中宣導組 |
1. 宣導組參賽作品以「有愛無礙」為主題。 2.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一律為四開(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不得裱裝。 3. 作品標籤請張貼於作品背面左下角。 |
電腦繪圖類 |
國中宣導組 |
1.宣導組應徵作品以「有愛無礙,special you」為主題。 2. 限用小畫家作圖。 3.作品形式不拘,黑白、彩色均可,請以A3規格列印出,作品一律不得裱裝(如不方便在家列印請直接繳交電子檔給特教組彭老師)。 5.作品標籤請張貼於作品背面左下角。 |
漫畫類 |
國中宣導組 |
1. 宣導組應徵作品以「有愛無礙,special you」為主題。 2. 應徵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一律為四開圖畫紙。 3.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多格漫畫形式均可,一律不得裱裝。 4. 作品標籤請張貼於作品背面左下角。 |
六、徵畫注意事項:
(一)每位學生以送件1件為限。
(二)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一人,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
(三)繳交日期:可請自己班上的美術老師指導作品(電腦繪圖類也可請生活科技課老師指導),並請於10月13日前將完成之繪畫類漫畫類作品交給自己班上的美術老師或直接交給特教組(電腦繪圖類作品請直接繳交電子檔給特教組彭老師)。
(四)如果各類別分組徵畫作品件數分別低於6件,將全數送件參加新竹市特教美術比賽,如超過,將擇優送件參加比賽。
(五)參加特教美術比賽得獎同學,將由新竹市政府頒發獎狀或獎品以茲鼓勵並公開展覽,且依竹苗區獎懲規定予以記功或嘉獎。
(六)請美術老師協助將徵畫(參賽)作品製成美術比賽作品清冊【附表1】
(七)凡代表本校參加新竹市特教美術比賽之同學(亦即獲選送件參加新竹市特教美術比賽之同學),不論新竹市特教美術比賽得獎與否,可先依竹苗區獎懲規定予以記嘉獎乙次。
七、得獎結果公告時間:預計11-12月公告得獎作品並公開展覽,12-1月頒獎及發還送件比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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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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